丝料 经济卷 丝料元对汉民户所征的赋税项目。太宗八年(1236年)定税制,以地、户、丁为征税对象;户税征丝料,属科差类。规定按各路所出本色丝线,每两户出丝一斤给官府,称系官丝;五户出丝一斤给本位(指受封之主),称五户丝。受封主可荐人为税监,负责征收五户丝。出处:经济卷-->经济史-->中国经济史-->财政与赋役